对于爱情,在何欢三十四年的生命里,从没有强求过。
爱则合,不爱则散。无论自己舍与不舍。
对爱情的放手,是何欢对自己,和对别人最大的尊重。
爱的伤口,无论深浅,总是有痊愈的时候的,何欢坚信。
何欢只是很不喜欢,自己的感情被别人当成笑话,所以,他对爱情总是很痛快。
只是,晓森,那个自己以为可以一直走下去的少年,让他很痛,真是很痛,从里到外,从头到脚,全身都痛!
全身都痛啊!
不过,失了爱的痛,痛的位置,难道不该是心的位置?
现在痛的,为何,是心的背面?
眼睛似乎有点肿,睁了好一会,才有光线恍惚。
潜意识里那个见鬼的念头,一直在脑海里,这车祸出的,说多古怪就多古怪!
眯着眼,似乎有白色纱幔在头顶飘摇,白色,医院一般都是这颜色。
下意识地握了手心,不痛,很空,没有了那枚‘花’。
钥匙没了不要紧,家里还有一把,想着停在车库里,那辆‘花’,很深的红,带着耀眼的绛,线条流畅华贵。
我半年的努力,何欢想笑,嘲笑,嘲笑自己,依然看不透。
后背真的很痛,痛得彻骨,好像被捅了一刀的感觉,虽然他一直都是好市民,从没被人从后面捅刀子。
抬眼触目可及,果然是一片苍白,白的床顶,白的床帐,身上盖的薄被也是白的。
何欢转了转僵硬的脖子,爬网的人颈椎总是不好。
嗯?床头柜不是白色?
不但他以为的‘床头柜’,除了他躺的床和窗幔是白色,整个房间都是高贵的紫檀色。
触目可及的地方,何欢只知道房间很大,大到中间需要两根雕龙檀木柱支撑。
屋顶很高,高到何欢看不清描金点漆的雕花。
甚至那镂空的梨木门窗,也是细瓷般的绢纱掩映。
紫檀木?雕龙柱?雕花顶?梨木门?……!!
何欢很吃力地抬手,抚到自己脑门上,闭眼。
沁凉的触感,温度很正常,结论,我没发烧。
睁眼,一切还是没变,四周很安静,结论,我见鬼了!
何欢不是没有见识的人,很多富豪的奢华居所,奢靡的摆设,他不但听说过,也曾见识过,其做派他虽不敢苟同,但一掷千金的气派确实是令人叹为观止的。
只是,再奢华的装饰,也不能同眼前浑然天成的尊贵比拟。
这样的气势,这样的Yin森,倒似乎——谁把我的床,从医院搬到北京故宫来了!
只是这眼前的摆设,没有故宫那种千年的腐朽味道,空气很干净,没有棺材板的霉味。
何欢抖了一下,心有所觉,缓缓抬起那只放在额头上的手。
一只手,苍白而修长,指甲修剪得很整齐,小指却留了长长的甲尖,掌心细腻,纹理清晰,保养的不错,这爪子。
轰!有雷在何欢眼前炸开,炸得他眼前发黑。
待他故作镇定地上下摸够了之后,最主要是确定没有少啥零件后,何欢倒放松地吁了口气。
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担心什么,因为在他刚能睁开眼的时候,就有很大的疑问了。
试想,自己的奔六都从立交桥上,奔到立交桥下,还开心地翻了好几个跟头,‘死’前头部剧烈的疼痛,现在却没有任何感觉,刚刚手抚上去,还光滑整洁。
再看看这手掌,怎么的,也和自己常年健身,掌中有茧的大手是不一样的。
还有,刚才一通乱摸,身上皮肤细嫩,滑不溜丢,也不是自己经常锻炼,腹肌六块的完美身材。
由此,天才的何总确定,我,何欢,类似聊斋里的野鬼——诈尸了!
幸亏,我诈的是个男尸!
这是苦中作乐的何总,唯一觉得前途光明的事。
只是,在他确定了接二连三发生的事后,何总天才的脑袋也忍不住懵了,他有种想再死一次的冲动。
要不是担心再死一次,指不定会诈到什么东西身上,他会毫不犹豫选择自杀。
之所以选择随‘尸’而安的原因,是因为,何欢不能确定自己的身体,在没有了自己的灵魂之后,会不会已经被火化了!
想到自己英俊潇洒的身体爬到那根大烟囱,何欢第一次痛恨现代化的高科技,连‘毁尸灭迹’都搞得那么尖端!
又想着老妈和何乐,想着晓森,还有自己的公司,何欢更是恨不得再杀一次这具身体!
一直到他不得不接受事实后,他依然感到他的人生愁云惨雾,前途陷在一片黑暗里。
不是说他诈的这尸不好,实在是因为诈得太他母亲的‘好’了!
话说,诈尸的何总,正沉浸在庆幸自己诈的是个男尸的时候。
雕花梨木门外传来一阵对话声。
一个男子嗓音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