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废文网,真是让人着迷的狂欢殿堂。”
高脚杯里的红酒被优雅的小口啜尽,邀吻一般的嘴唇吐出让人迷醉的嗓音。
立在一旁的侍从低头看了看怀表。
“少爷,废文竞技场就要开放了。”
年轻的男人闻言从卧椅中站起,修长的身体披上了宽大的外袍。
“走,去看看。”
废文竞技场就是废文写文赛场,这里的写文赛没有裁判,因为卡文会宣判一切。比赛双方如果都未认输,那么将进行殊死搏斗,写到吐血,最终晕倒在擂台上的情况每天都会发生。
裁判是多余的,还会被文风误伤。
“听说今天有人挑战魔王?”
年轻男人坐在高层包间里,漠视着台下的一切。
侍从忙俯首在男人耳侧答道:“是一个新人,毕业后成为业余写手,一年前还在绿江活动,得罪了脖子以下扫文组,然后来到了废文。”
男人没有任何动作,好像没听到侍从的介绍,侍从重新直起腰身站回墙角。
“我来只是为了看魔王,”男人享受着手边温热的红茶,“听说他长得还不错。”
魔王的比赛被放在最后,而男人表示他有耐心等待,他优雅的品尝着红茶,眯着眼卧在沙发里,像只血统高贵的猫。
很快压轴比赛开始了,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率先走上了擂台,观众席立即爆发出一阵强烈的喝彩。
“魔王,魔王!”
大屏幕上很快便弹出了魔王的战绩,是惊人的五十六场连胜!炫目的灯光在擂台上来回闪耀,魔王站在中央,强大而自信,就好像写文界的王者。
“啧。”
卧在沙发里的男人发出意味深长的气音,一旁的侍从立即明白了,这是少爷感兴趣的表现。
“少爷,魔王原名尼尔?雷克斯,是雷克斯家族嫡系一员,今年二十八岁,废文大学文学系硕士毕业,专注于写文十年,有着深厚的文学功底。至今单身,没有任何感情经历。”
男人微微勾起唇角,眼里多了几分势在必得。
很快,一个身穿宽大黑色长袍的人也走了上来,看不清身形面貌。他就是挑战魔王的新人,即便是提交到废文竞技场的资料也很少,只有寥寥几字,连性别都不太清楚,此时倒显得有些诡谲和神秘。
只见这人伸出一双白皙修长又苍劲有力的手,在光屏上试探着点了几下。通过手的形状来看,应该是个男人。
光屏闪烁了两下,显示出三分钟倒计时,让两位选手选择合适的输入法,和语言种类。魔王即便已经获得了五十六连胜,却依然沉稳,端坐在光屏前,犹如山岳一般巍然,熟练又迅速的Cao作着。
而黑衣人不紧不慢,在选好输入法和语言种类后,观众席竟然爆发出一片哗然。
“华文?”
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年,废文竞技场没有出现过华文参与的竞赛了,要知道华文与莱茵文在输入速度上有非常大的差距,早期惯用华文的参赛选手几乎全部以失败告终!
“这回倒有意思了。”尊贵的男人也有了几分探究的兴趣,但仍是漫不经心,仿佛一切都不能入他的眼。
比赛开始。
魔王一如既往的沉稳,双手飞快的借用设置悬念和夸张的方式为自己打造开头,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。字里行间夹杂着双关语和反语,让情节显得怪诞又讽刺。
短篇叙述并不适合这里的比赛,而长篇必须有庞大的背景和世界观来做全文的构架。魔王选择了莱茵国十六世纪的社会现状作为背景,先讽刺了一波富庶的乡绅,又将场景切换到了孤儿院。
再看黑衣人这边,速度均匀的输入着华国文字,让在场不懂华文的人如读天书。而他们不知道,另一半懂华文的人仍看得云山雾罩,他的文字仿佛没有语法,没有标点,明明每个字都认识,可合成一个句子又全然摸不清在讲些什么。
“这个人只会装神弄鬼,不知道写的什么东西,他不会是来捣乱的吧!”
“嘘——魔王这回又要赢了,华文输入速度只有莱茵文的一半,这样下去就算他们都坚持到最后,魔王也会因为字数更多而获胜。”
比赛时长是规定的三个小时,但平均二十分钟一千词的输出效率,十分消耗人的Jing力和体力,大多数参赛选手往往只能坚持两个小时就Jing疲力尽,就连魔王的最长记录也只有两个半小时。
等待比赛结束的这段时间并不磨人,观众往往会跟随写手的思路,看着他们一行一行迅速打出剧情的走向,以最直观的方式体会作者的思想情感。可要是遇到黑衣人这种参赛选手就无语了,因为没有人知道他在写什么,估计等比赛结束,编辑器会当成乱码不算在字数内。
与看台上的嘈杂sao乱不同,楼上的豪华包厢十分安静,男人专注的盯着某一处的时候,眉宇间给人深邃凛冽的感觉,一旁的侍从忍不住偷偷看他。
“你知不知道,那新人写得是什么?”轻薄的唇一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