久旱逢甘露,他乡遇故知。洞房花烛夜,金榜题名时。人生四喜,任得其一,也足够让人欢欣雀跃。金骊端着一杯酒,眼睁睁盯着那人穿着大红喜袍,被众人欢拥着干了一杯又一杯,直到走到他面前。
“阿骊,我能有今天全靠你。干了这一杯,日后只要是我能为你办到的,定尽力而为。”
金骊端着一张脸,喝光了酒,在众人不赞同的目光中,扬声告辞而去。他没办法待下去了,十三年同窗,七年同榻,交心尽财,只得大红喜帖一张,喜酒一杯。那人才华满腹,温柔秀致,只是家贫,又处在闽地这样偏僻的地方,进京赴考遥不可及。金骊跟他一起赴考,帮他打点,唯恐他受了半分委屈。哪想不过是父亲身体出了问题回来处理家中生意的这一年,那人便顺风顺水地在中举后得恩师相中,觅得如花美眷。如今衣锦返乡,风光大办,不日将举家迁去京城。留他一人,满腹衷肠,满腔恨意。
没遭遇变故,能有多少机会让人发现自己识人不清呢?
金骊回到家里,大醉一场,醉倒在床上,和衣而卧。第二天婢女进来收拾,才发现少爷醉死在床上。白发人送黑发人,金骊的父母守灵的时候几次哭晕在灵堂上。金骊昔日的同窗多来吊唁,其中一个关系特别好的,白着一张脸,颤巍巍的几乎站立不住。
靠海漆黑的崖洞里,飘着一团团魂火。多是青绿,浅蓝,还有几团漂亮的浅金色。魂火被困在看不见的圆球中,来回旋转飘动,跳跃的时候总是更亮一些,幽森又带着异样的美丽。崖洞的主人踏着浪花而来,慵懒地躺在绵软的榻上,伸手招来那颗最亮的浅金色魂火。
“你是昨天才来的,新来的魂火总是格外的漂亮,让我来看看,你生前的执念是什么。”
“呦,又是个为情所困的人,还是个断袖。人间就是规矩多,才有那么多求而不得。给你个美梦,好好睡一觉吧。”
有一点光亮被魂火吞了下去,让它更璀璨地亮了起来。崖洞的主人勾起一抹笑,满意地睡去。
金骊喝多了酒,等起身的时候头痛欲裂。他召来婢女伺候自己穿衣洗漱,收拾妥当后就去给父母请安,表示自己读书得到的学识已够,既然错过了会试的机会,就不再继续蹉跎于科场中,愿意全心接手家里的生意了。他的父亲早催着他接手家里的首饰行了,现在自然欣喜。问到他那个中举的同窗如何时,金骊冷着一张脸,道自己看错了人,那人不过是贪财忘义之辈。他的父母感叹几声,劝慰他一番,也就过去了。
金骊做事很有一番样子,跟着家里的老掌柜学的仔细,老掌柜很是欣慰。过了两年之后,他已经能完全接手家中生意了,金老爷金夫人欣慰之余,就合计着给儿子找亲事了。金骊总是以生意忙多般搪塞过去,二老见他确实没有心思,家里生意又做得红火,就暂时不管他了。
第三年的时候,老掌柜带着侄子进来跟着学习。老掌柜是金家的族亲,他的侄子也算金骊的远方表亲了。那是个很机灵的少年,叫金林修,眉眼生动,很是爱笑。但是做事情很扎实,学得快,眼光也毒,挑看珍珠成色这种靠经验的细致活都能做得很好。少年很黏他,但凡他在店里,总是跟在他身后。略显稚嫩的脸上根本就藏不住心事,靠得太近就会脸红,偏偏总是巴巴地凑过来,期许地望着他。金骊也渐渐动了点心思,时不时逗弄一番,看着少年羞恼的样子很是好笑。再后来,日常的相处慢慢变了味道。金骊亲自做了一个金玉葫芦戴在了金林修的脖子上,少年回了他一串自己打的腰佩。第四年的时候,金骊抱着他的少年,感叹上天待自己终归不薄。
闽地自古就有结契的风俗,虽然终归不是那么好看,但是人们多少还能接受。金骊下面还有幼弟,老管家儿子侄子有好几个。加之少年本来也算自家人,金骊护着少年挨过了两家的几场打骂,终究还是得到了成全。两人的结契,并没有风光大办,只是主要的亲朋到了场。洞房花烛,情意缱绻。店中日常,默契无比。金家的生意在他们手上,也算是繁荣了一把。两人相守多年,金骊只觉自己的爱人无处不合他心意:有同样的爱好,同样的喜恶,不用多说自能领会他的心意,在自己转不过弯时能轻易地点通,在床上更是销魂蚀骨。等幼弟长成,能独当一面的时候,金骊就带着自己的爱人去分号处理些清闲的活计了。空闲时四处游走,见过不少风景。终老的时候,两个人也守在一起离去。金骊意识快消散的时候,念着自己的爱人和这一生,心满意足。
那颗最为闪亮的金色魂火变得很浅,也不再用力跃动,似乎只是在单纯地发光了。一双手温柔地捧起它,把它放到了崖洞顶上,那里有不少颜色很浅的魂火,安静地呆着,看上去很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