&&&&,因此《新生》算是优待自己了。
林锦麒用的笔名是“锦鲤”,此时人们还不知道所谓的“锦鲤梗”,故而编辑部的人也以为林锦麒只是单纯喜欢“锦鲤”这种生物,再加上和自己的名字有重字才选择的这个笔名。
林锦麒原本以为这个汇款单和挂号信就足以让自己出够风头了,结果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,自己的手机响了。要知道,这个时候的手机几乎和十年后的超跑差不多。林锦麒不得不在众目睽睽之下拿出了自己的手机,按下了接听键。结果对方是联邦快递的派件员,表示林锦麒有一封来自美国的快递需要签收。
于是林锦麒又不得不在大家的瞩目之下,离开食堂,来到门卫室。门卫室的保安和来送快递的派件员都被拿着手机的林锦麒给吓到了,现在高中生拿个BP机就了不起了,若是汉显那就已经堪称风云人物了,结果林锦麒拿的已经是手机。
“我爸爸临时给我用的,过几天就要还他的。”林锦麒颇为尴尬地解释道。
说实话,这部手机几乎一年都很难响几次,他都有点不想用了。要知道此时的手机费用简直是在“宰肥猪”,若不是自己手里有笔在慢慢增值的财富,而这笔财富的投资方向又需要和自己确认,要不然林锦麒真的打算销号了。
他拿过派件员递过来的快递件,然后签字确认收取。林锦麒知道现在再去食堂就很难再点到自己想吃的了,于是干脆和保安打个招呼之后就从校外的路边摊买了一份炒饭,然后再要了一笼蒸包。林锦麒往蒸包里撒了榨菜和辣椒油,然后拎着食物再拿着快递件就往自己的租屋走去。还好食堂里不是所有人都看到自己的脸,因此现在路上还没有太多的人认出自己。不过为了不被少数几个人指指点点,林锦麒加快了步伐。
回到租屋后,林锦麒将汇款单锁到自己一个抽屉里的小铁盒里,然后将样刊放在书桌上。他找了几张废纸垫在书桌的空地上,然后将炒饭和蒸包放到上面。至于快递件,林锦麒临时放到床尾的矮柜上。现在是吃饭时间,天大地大都没有吃饭重要。
说实话,林锦麒很清楚这些路边摊的炒饭不仅营养不均衡(重盐重油),而且食材也不新鲜,特别是卫生程度非常堪忧。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,能在学校附近这么多路边摊里活下来的炒饭也是有自己的独到之处。简单的蛋炒饭搭配白菜丝与葱花,居然黄黄绿绿的非常好看。虽然蛋炒饭与白菜丝的味道已经被浓郁的调料给盖住了,可是就是这厚厚的调料味深得年轻孩子们的喜欢。
至于小笼蒸包倒是真的非常厉害,包子馅料给得非常扎实,而且调味更是一流。蒸熟的包子里,猪皮冻已经化为浓郁的汤汁。搭配老板特意调配的辣椒油更是一绝,而老板附送的榨菜更是清脆可口,酸辣相宜。很多人都希望老板能单独出售榨菜,可惜老板表示只有买蒸包才附送。
林锦麒还没吃晚饭,刘星就已经吃完回来了。林锦麒知道刘星饭量不大,所以刘星每天浪费在吃饭的时间上也不算多。
刘星回来看到林锦麒,立刻打趣道:“我听说你的事情了,在食堂里接电话,啧啧,轰动全校啊!连我们班都有好多人在打听你呢。”
“你以为我想啊。”
林锦麒也觉得头痛,可惜这个时代可不是后世智能手机满天飞的年代。在这个农业贫困县,一个拿手机的高中生的确够惊世骇俗的。
第37章最熟悉的陌生人
刘星不觉得林锦麒有啥好头痛的,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无论是谁都有种出风头的欲望。别看刘星表面上是不苟言笑的学霸人设,但是私底下也是怀揣着一颗中二少年的内心。刘星瞄到了林锦麒书桌上的《新生》,他立刻问道:“你的稿件发了啊?厉害呀!”
刘星拿过《新生》开始翻阅起来,“哪篇文章是你写的?啧啧,我应该带到文学社去宣传宣传,让那些酸溜溜的家伙好好地喝一瓶醋。”刘星一边说一边翻着杂志,“你说你脑袋怎么长的?理科成绩好,数学和物理都进奥赛班了;文科成绩也不差,文章都能发全国级杂志了。如果到文理分班的时候,你是去理科班还是去文科班?你有没有想特别考的学校啊?”
“我用的是笔名,那个‘锦鲤’就是我。对了,你别去文学社给我宣传了,我可不想被当猴子一样被参观。”林锦麒说道,“不出意外的话,我高二分科的时候会选理科。至于大学的话,如果可以的话,我当然还是想选清华大学。毕竟我要念的专业是偏工科一点,清华的工科在全国都是领先的。虽然我想念的专业不是清华第一,但是相对还是选清华比较好。”
“欸,你要念什么专业?居然不是清华最好的?”刘星有些好奇。说起来,这个时代由于信息匮乏,像青峰高中的学生其实很难了解各专业的全国排名。同时这个年代也没有流行这种排名,所以不清楚也是很正常的。因此在大家眼中,清华和北大应该是包揽前两名。
“我想念计算机信息技术专业。”林锦麒说道。“这个专业最好的大学是国防科大。但是你也知道,国防科大是军校,如果我要